山西晋城:一招商项目20年竟成“城市伤疤”( 四 )


在金恒公司补缴土地出让金问题上 , 开发区几次意见都与晋城市政府意图不一致 。2015年12月 , 晋城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 , 由于容积率调整涉及的补缴土地出让金事宜 , 由开发区土地分局根据“原楼面地价”提出补缴方案 。
但在2017年至2020年连续几年时间里 , 晋城市开发区土地分局仍坚持让金恒公司以“现楼面地价”补缴 , 否则不予办理其他建设手续 。
2019年 , 晋城市政府专门指定一位副秘书长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精神 , 可后来这位副秘书长竟被调转了工作 。引人注意的是 , 开发区土地分局局长升任晋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长 。
有关部门为何不顾盲目决策给企业造成的损失 , 而坚持按现在的计算方法要求企业补缴土地出让金?面对采访人员的采访 , 晋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长刘闯表示:“咱们在不提过去的事情基础上 , 谈补缴土地出让金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