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拍X光被要求脱光上衣 医生停职 警方还在调查( 二 )


随后,这位周主任带采访人员来到当时小莉做X光的地方 。
采访人员注意到,X光室外不远处就有更衣室,里面有一件病号服 。如果X光拍不清,现场完全有条件让检查人员去更换衣服 。
常州市卫健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他们目前也正在着手调查此事,一般情况下,医生是不会要求患者把衣服脱光去做X光胸透的 。
当然,有的患者衣服上有金属件,确实影响影片成像的,必须脱光才能照清楚,医院也会为体检者提供可更换的衣服 。
17日下午,涉事医院有关负责人联系采访人员告知,院方目前已经停止了金医生一切工作 。
院方也在等待警方的最终调查结果,对金医生还会做出进一步处理 。
院方表示,金医生说当时是因为衣服导致了X光影像不清楚,目前警方已经将小莉的衣服作为物证保存,将送检来进一步确认金医生说法是否属实 。
律师观点
涉事医生可能违法,但不一定构成犯罪
据悉,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之中,具体细节警方表示不便透露 。
采访人员注意到,医院放射科检查有相关的规范,其中《放射科保护患者隐私的管理制度》规定,病人在进行X线检查需要暴露胸腹部时,工作人员均应尽到告知义务,向病人进行说明,以征求病人的理解和配合,得到病人的同意后,方可进行检查;病人在投照胸腹部时,不分男女均可穿一件无扣、无金属饰物的全棉内裤,如衣物不符合以上要求,而必须暴露投照区时,需给患者提供干净检查服装;各检查室内做到“一室一患”,对于必须接受需要暴露人体部位检查的异性病人,应有同事或家属在场 。
那么金医生的行为,从法律角度又该如何界定?常州一位不愿具名的律师认为,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应严格遵守《执业医师法》《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医疗机构病历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
从金医生的情况来看,他的行为极可能违法违规了,但还不一定构成犯罪 。
该律师表示,首先该医生的行为违反了《保护患者隐私权的制度和措施》《放射科保护患者隐私的管理制度》等规定,如男医生对女性隐私部位进行检查时,必须有女性医务人员在场,又如病人在投照胸腹部时,不分男女均可穿一件无扣、无金属饰物的全棉内裤,如衣物不符合以上要求,而必须暴露投照区时,需给患者提供干净检查服装等 。
其次,该医生行为侵犯了他人的隐私,对病人人格构成了侮辱 。
《民法典》第1033条规定,任何人和单位不得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
私密部位属于个人不愿他人知道的且比较隐秘的部位 。
一些不法分子经常在不同的场合,采取不同的手段拍摄和偷窥妇女的私密部位 。
【女孩拍X光被要求脱光上衣 医生停职 警方还在调查】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