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凯歌告B站用户侵权,被告UP主手写致歉信

国内知名导演陈凯歌 , 委托律师事务所发布 , “陈凯歌名誉权被侵犯一事”民事调解结果 。据公示信息显示 , 被告方袁某某 , 曾在B站发布对陈凯歌先生 , 相关视频种含侮辱诽谤言论 , 严重侵犯了陈凯歌先生的名誉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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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根据调解书显示 , 被告方B战UP主袁某某 , 需在涉案帐号首页显著位置 , 向导演陈凯歌先生公开致歉 。随后 , 律师事务所同时公示 , 侵权方袁某某公示的道歉信 。袁某某在道歉信中 , 诚恳向陈凯歌导演致歉 , 并希望陈凯歌导演 , 可以原谅自己的鲁莽行为 。并在道歉后 , 随即删除所有相关侵权视频 。并承诺今后不会再有 , 侵犯陈凯歌导演名誉权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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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已不是陈凯歌导演 , 第一次公开起诉网络UP主 。早在2006年 , 一段根据陈凯歌执导的电影《无极》 , 进行剪辑配音的恶搞视频 , 《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在网络一夜爆红 。据数据显示 , 《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的下载率 , 在当年甚至远远高于《无极》本身 。随后 , 作为版权方的陈凯歌 , 称已经起诉视频创作人胡戈 。陈凯歌接受采访时 , 一句“人不能无耻到这种地步”更是成为网络经典语录 。事后 , 视频制作者胡戈 , 也公开向陈凯歌导演道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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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一年后的2017年 , 北京海淀法院就曾宣布消息 , 认为新浪微博用户、网易用户和凤凰博客用户 , 发布的相关文章严重贬损陈凯歌本人声誉 。作为被侵权方的导演陈凯歌 , 以侵犯名誉权为由 , 分别将三家平台运营商诉至法院 。陈凯歌方表示 , 以上平台多位博主 , 长期发表贬损其声誉的博文 , 给其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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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凯歌本人认为 , 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 , 有义务根据其诉请 , 向法院提供该侵权用户之详细身份信息 , 以供其依法追究该用户法律责任 。并要求判令三被告 , 分别向其提供上述用户的身份证明、联系电话及地址等信息 , 同时分别申请追加为本案共同被告 。判令上述用户 , 分别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 , 并索赔22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