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蜗居》到《心居》,海清又跟房子杠上了?

本文转自:法治日报
外地人与本地人
全职主妇与事业女性
市井生活与小资腔调
一场“姑嫂纠葛”
正在《心居》上演
从《蜗居》到《心居》,海清又跟房子杠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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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心居》由海清、童瑶、张颂文、冯绍峰等主演 , 讲述了外地媳妇冯晓琴嫁到顾家十年 , 大姑姐顾清俞却一直提防着这个把“改变命运”写在脸上的女人 。而后的一系列经历让这两个女人从对立到相互理解 , 不管未来再多风雨 , 也会一起扛着这个家的故事 。
以房子为切入点
以姑嫂为冲突点
作为一部都市情感剧
剧中除了理不断的家庭琐事
及阖家团圆的幸福
还有这些法律知识点!
01
从《蜗居》到《心居》,海清又跟房子杠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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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清俞想再买一套房 , 单身的她被限购政策拦在门外 。中介建议她通过“假结婚”的方式获得购房资格 , 没想到中介找来的“假结婚对象”是她的初恋对象施源 。房子是他们重逢的契机 , 也彰显了他们之间巨大的差距 。于是 , 顾清俞放弃了这个买房计划 。
Q
如果顾清俞为了买房而“假结婚”犯法吗?
A
法律上没有“假结婚”的概念 , 登记结婚即确立婚姻关系 。为买房而“假结婚” , 如果不存在民法典规定的婚姻无效和可撤销情形 , 则婚姻关系合法有效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 , 登记结婚后即产生夫妻间的相互抚养义务 , 还会涉及到共同财产、共同债务、继承等问题 , 由于双方并不具有真实的缔结婚姻、共同生活的意思表示 , 离婚时可能会在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方面面临较大的风险 。
“假结婚”违反了限购政策 , 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可能无法实际履行或无法办理所有权登记手续;如果涉及到保障房 , 相关购房证明还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 ,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如果购房者并非是在民政局办理的结婚登记 , 而是伪造结婚证 , 则可能会构成刑事犯罪 , 后果更为严重 。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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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晓琴也想买房 , 她让丈夫顾磊向姐姐顾清俞借钱 。顾清俞告诉顾磊 , 待房子买后 , 房产证上必须要有顾磊的名字 , 不能只有冯晓琴一个人的名字;家里的钱也必须心里有数 , 小心被冯晓琴的弟弟和妹妹赖上 。冯晓琴在门外听到这些话 , 气得拉起行李箱就要走 , 顾磊追出去阻拦 , 却不小心失足摔下楼梯 , 并在翻滚中撞破了邻居放在门口的玻璃 , 刺伤了颈部动脉 , 最终因失血过多死亡 。悲痛万分的冯晓琴决定起诉楼下邻居董阿姨 , 因为是她把玻璃放到了公共区域 。冯晓琴还声称 , 告完邻居后还要告顾清俞 , 她同样有责任 。
Q
顾清俞、冯晓琴和邻居董阿姨在顾磊死亡事件中是否有责任?
A
我国民法上的侵权责任以过错责任原则为主 , 只有在法律规定的特殊侵权情形下才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剧中 , 因顾清俞、冯晓琴对顾磊的死亡并不存在主观上的过错 , 其争吵与顾磊的死亡也不具有因果关系 , 因此不构成侵权责任;董阿姨将具有高度危险的玻璃放置在公共区域 , 且并没有采取合理的措施进行提醒或安全防范 , 在主观上具有明显的过错 , 且顾磊的死亡与董阿姨在公共区域堆放的玻璃具有直接因果关系 , 董阿姨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