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饭碗办假身份证,“不起诉”体现司法宽严相济

_本文原题是:为保饭碗办假身份证 , “不起诉”体现司法宽严相济
为保饭碗办假身份证,“不起诉”体现司法宽严相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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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饭碗办假身份证,“不起诉”体现司法宽严相济】据澎湃新闻报道 , 63岁男子陈某某为了保住在工地打工的饭碗 , 买来假身份证“减龄” , 陈某某和协助其办假身份证的张某某因涉嫌伪造、买卖身份证件罪被抓获 。鉴于二人办假身份证仅为保住工作、维持生计 , 社会危害性小 , 日前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检察院依法对二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生于1958年的陈某某家境拮据 , 2020年3月到无锡的工地上挖土方谋生 , 刚到工地不久就接到通知:年龄超过55周岁的员工不能继续在工地干活 , 公司即将组织人员到工地核查身份证 。为保住饭碗 , 他在张某某帮助下办了一张假身份证 。从报道披露的上述案情看 , 二人的行为符合伪造、买卖身份证件罪的犯罪构成 , 公安机关对其立案侦查 , 在法律上并无问题 。公安侦查终结后 , 如果案件经过检察院起诉、法院判决 , 按司法程序一路走下来 , 无意外的话 , 二人将承受一定的刑事处罚 。但这样一个家境拮据、年过六十 , 仍靠出卖苦力谋生的人 , 仅为保住工作不得已办了一张假证 , 而被判处刑罚的结果 , 恐怕和不少人朴素的公平正义观相悖 , 也会让人产生“法律是否过于严苛”的疑惑 。不考虑本案特殊情况 , 机械地从法条出发 , 那么对二人定罪处刑 , 似乎并无多少可责之处 。不过 , 如果可以这样办案 , 似乎也就用不着办案人员了 , 用机器替代足矣 , 将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输入机器 , 判什么刑 , 机器即刻输出 。幸运的是 , 代表国家行使司法公权力的办案人员 , 并非冰冷的“司法适用机器” , 而是有血有肉、公平温暖的“人”;他们办案所考虑的 , 也不只是守住形式合法的底线 , 而是要综合考虑法理情 。情同此心 , 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检察机关在法律和人性化考量后 , 对二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 让刑事追诉程序“戛然而止” , 二人不再有牢狱之灾 。这样的结果 , 符合更多人对公平正义的认知 , 向当事人以及社会传递了司法温情 。需要强调的是 , 对二人不起诉 , 并非检察机关“法外开恩” , 而是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结果 。作为我国的基本刑事政策 , 宽严相济政策有“严”的一面 , 也有“宽”的一面 。实现最好的社会治理效果 , 除了“当严则严” , 对于符合法定情形的人员也必须“当宽则宽” 。在本案中 , 陈某某不办假证将饭碗不保 。“饭碗不保”当然不是违法犯罪的理由 , 但办假证仅用于保饭碗 , 则可成为对其行为适度宽宥的根据 。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 , 除了二人“仅为保住工作、维持生计 , 社会危害性小”之外 , 还出于二人无犯罪前科、自愿认罪认罚等多种因素的考量 。二人的社会危险性和行为危害性 , 满足“当宽则宽”的条件 。因此 , 这也是检察机关依法办案的结果 。最后要提醒的是 , 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 , 意味着对二人刑事追诉程序宣告终结 , 但并不意味着他们无需为办假身份证行为付出任何代价 , 公安机关仍可根据相关法律 , 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另外 , 每个案件的案情不同 , 本案中的二人办假证不被起诉 , 不是说其他人办假证 , 也能如此“幸运” 。之所以做这样的提醒 , 是为了避免司法机关人性化办案被少数人误读 , 认为“办假证法律不管了” , 进而干出后悔都来不及的事儿来 。特约评论员|李曙明(法律从业者)编辑|徐秋颖校对|吴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