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发布公租房管理服务导则:公租房承租家庭每年不少于2次房产复核(12)


11.3.6 纸质档案整理装订完毕,宜消毒除尘后入库、上架 。
11.3.7公租房档案保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档案库房应安装温湿度记录仪、配备空调及去湿、增湿设备,并应定期进行检修、保养;库房的温度应控制在14℃~24℃,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60%;
2档案库房应配备消防器材,并应按要求定期进行检查和更换;应安全使用电器设备,并应定期检查电器线路;库房内严禁明火装置和使用电炉及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库房内应安装防火及防盗自动报警装置,并应定期检查;
3档案库房人工照明光源宜选用白炽灯,照度不宜超过100Lx;当采用荧光灯时,应对紫外线进行过滤;不宜采用自然光源,当有外窗时应采取遮阳措施,档案在任何情况下均应避免阳光直射;
4档案密集架应与地面保持80mm以上距离,其排列应便于通风降湿;
5应检查虫霉、鼠害 。当发现虫霉、鼠害时,应及时投放药剂,灭菌杀虫;
6应配备吸尘器,加装密封门 。有条件的可设置空气过滤装置 。
11.4电子档案管理
11.4.1电子档案的范围应包括电子档案目录、及纸质档案的数字化加工处理成果 。
11.4.2电子档案应以核准通过1次为1件,按件建立电子档案目录 。
11.4.3公租房住房项目的房屋基本单元应与电子档案目录形成关联 。
11.4.4住房保障纸质档案应进行数字化处理 。
11.4.5数字化处理基本流程应包括案卷整理、档案扫描、图像处理、图像存储、数据挂接、数据关联、数据验收、数据备份与异地保存 。
11.4.6数字化处理过程中应建立纸质档案数字化各环节的安全保密管理机制 。纸质档案数字化的各个环节均应进行详细的登记,并应及时整理、汇总,装订成册,在数字化工作完成的同时形成完整、规范的记录 。
11.4.7数字化扫描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扫描应根据档案幅面的大小选择相应规格的扫描设备,大幅面档案可采用大幅面扫描仪,也可采用小幅面扫描后的图像拼接方式处理;
2对页面为黑白二色且字迹清晰、不带插图的档案,可采用黑白二值模式进行扫描;对页面为黑白二色,但字迹清晰度差或带有插图的档案,以及页面为多色文字的档案,可采用灰度模式扫描;对页面中有红头、印章或插有黑白照片、彩色照片、彩色插图的档案,可采用彩色模式进行扫描;
3当采用黑白二值、灰度、彩色等模式对档案进行扫描时,其分辨率宜选择大于或等于200dpi;在文字偏小、密集、清晰度较差等特殊情况下,可适当提高分辨率;
4对粘贴折页,可采用大幅面扫描仪扫描,或先分部扫描后拼接;对部分字体很小、字迹密集的情况,可适当提高扫描分辨率,选择灰度扫描或彩色扫描,采用局部深化技术解决;对字迹与表格颜色深度不同的,采用局部淡化技术解决;对页面中有黑白或彩色照片的材料,可采用JPEG、TIF等格式储存,应确保照片清晰度 。
11.4.8数字化图像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出现偏斜的图像应进行纠偏处理;对方向不正确的图像应进行旋转还原;
2对图像页面中出现的影响图像质量的杂质,应进行去污处理 。处理过程中应遵循在不影响可懂度的前提下展现档案原貌的原则;
3对大幅面档案进行分区扫描形成的多幅图像,应进行拼接处理,合并为一个完整的图像;
4彩色模式扫描的图像应进行裁边处理,去除多余的白边 。
11.4.9数字化图像存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黑白二值模式扫描的图像材料,宜采用TIF格式存储,采用灰度模式和彩色模式扫描的材料,宜采用JPEG格式存储 。存储时的压缩率的选择,应以保证扫描的图像清晰可读为前提 。提供网络查询的扫描图像,也可存储为CEB、PDF或其他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