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哪些及其标准?(解读个税六项专项附加具体扣除标准)( 二 )


小提醒: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 这里所说的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此外 , 夫妻双方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 , 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
大病医疗
自负费用超过1.5万元部分每年限额8万元
在大病医疗支出方面 ,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 , 纳税人发生的自负医药费用超过1.5万元部分(即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 , 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 , 可在每年8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
小提醒: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其配偶一方扣除 , 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 , 可按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
赡养老人
独生子女按每月2000元标准扣除
在赡养老人方面 , 纳税人赡养60岁以上父母以及其他法定抚养人 , 按照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 其中 , 独生子女按每月2000元标准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 , 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
小提醒:被赡养人的范围有明确规定 , 为年满60岁(含)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含)祖父母、外祖父母 。如果赡养一位及以上老人 , 独生子女统一按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则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 , 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约定或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 , 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 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同样不能变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