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寒门学霸到娱乐圈“尚老板”,她的“人设”崩塌了?( 四 )


蒋佳恩方面称 , 蒋佳恩在拍摄期间出现精神疾病 , 不存在违约行为 , 不应承担违约金 。
同时 , 蒋佳恩确实向黑金经纪借款的事实 , 但部分已经通过从其应得收益中进行扣减予以偿还且蒋佳恩对扣减情况不清 。另外 , 蒋佳恩方面指出 , 黑金经纪主张的培训费用对应的培训内容并非针对蒋佳恩个人进行 , 而是对多人集体培训产生的费用 。
据悉 , 2015年8月 , 黑金经纪与蒋佳恩签订《艺人合约》 , 合同有效期限为8年 , 双方约定的收益分配中 , 前三年黑金经纪将享有净收益的90% , 蒋佳恩只享有净收益的10%;之后三年 , 黑金经纪将分走净收益的80% , 蒋佳恩享有净收益的20%;最后两年 , 黑金经纪享有净收益的70% , 蒋佳恩享有净收益的30% 。
这一合同下 , 直到2020年8月 , 蒋佳恩几乎“身无分文” 。相关执行裁定书显示 , 法院最终判决 , 蒋佳恩赔偿黑金经纪152.89万元及利息 。法院将蒋佳恩纳入限制消费人员名单中 , 同时查询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发现 , 她名下无可供执行的互联网银行存款、无可供执行银行存款、无车辆及不动产登记信息、无证券登记信息 , 无工商登记信息 。
另一个黑金旗下艺人曾舜晞则主动出击 , 起诉黑金经纪 。2014年6月17日 , 曾舜晞与黑金经纪签订《艺人合约》 , 协议有效期八年 。通过《择天记》《我在香港遇见他》《嘉南传》等影视剧演绎 , 曾舜晞知名度快速提升 , 其议价能力也逐步提升 , 先后于2017年、2019年修订收益分成比例 , 曾舜晞所获净收益分成从30%增至60% 。
从寒门学霸到娱乐圈“尚老板”,她的“人设”崩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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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舜晞起诉要求 , 确认其与黑金经纪签订的《艺人合约》及两份补充协议于2021年2月18日解除;同时 , 要求黑金经纪支付2019年10月至2021年4月12日的全部应付未付演艺收入分成款15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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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舜晞方面指出 , 黑金经纪长期未向其支付演艺收入分成 , 甚至数次在与曾威航相关的演艺合作过程中 , 对合作公司逾期付款;还在未告知曾舜晞的情况下 , 接连开除数名曾舜晞的工作人员 , 怠于配合推进其演艺项目 , 严重影响了其演艺工作的正常进行 。
黑金经纪则指出 , 2016年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 , 该公司及木星时代向曾舜晞累计分配艺人劳务税前金额为4717.91万元 。2018年11月 , 曾舜晞个人及工作室被主管税务部门勒令自查并补缴500万元的个人所得税 , 由黑金经纪承担税款 。此外 , 尚雯婕方面于2021年2月反诉曾舜晞及旗下北京橙金时尚文化工作室 , 并要求冻结曾舜晞银行存款611.36万元 。
不过 , 就2021年12月发布的一审判决来看 , 法院支持曾舜晞的请求 , 确认其与黑金经纪的艺人合约于2021年2月18日解除 , 并判决黑金经纪向其支付收益分成款1500万元 。
此外 , 因参加《我是歌手》被人们熟知的哈萨克斯坦歌手迪玛希 , 也将黑金经纪诉至法院 。据悉 , 2017年1月9日 , 迪玛希、艾特巴耶娃(迪玛希母亲)与黑金经纪签订《艺人合约》 , 合同有效期为8年 。
迪玛希方面称 , 签约以来 , 黑金经纪从未向迪玛希、艾特巴耶娃定期发送版权收益报表 , 且长期欠付版权收益和演艺收益分成 。并且 , 自2019年下半年以来 , 黑金经纪管理也出现严重问题 , 身陷多起合同纠纷和前员工劳动争议案 , 欠缺履行经纪合约最基本的能力 。
迪玛希方面还称 , 黑金经纪还怠于履行经纪合约 , 不为迪玛希积极接洽演艺活动长达数月 , 专门为迪玛希开具的微博“迪玛希工作间”也长达半年多时间没有任何更新和宣传 , 导致迪玛希在中国的曝光度近乎为零 , 演艺事业陷入停滞状态 。